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1.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艺术学门类各学科(学术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总分不低于325分,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业务课不低于51分。公共管理硕士总分不低于160分,英语二不低于4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80分。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
2.我校预计将于3月23日发布我校各院系、各研究方向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3月24日至26日有复试资格的考生网上选报导师。复试暂定于3月30日至4月2日期间进行。
请考生务必定期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最新招生信息。
3.港澳台考生请注意查看3月23日公布的参加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4.复试公告发布之前,请勿来电咨询复试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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