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条件: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二、申请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5日8点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件(请扫描所有需要的材料),发送至bsuyanzhaoban@163.com,邮件名称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材料,如100437171010001张三加分材料,附件为加分的扫描材料,附件名称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材料.PDF,如100437171010001张三加分材料.PDF。

研究生院将先审核加分电子材料,并回复考生,加分材料原件于复试时直接提交至研招办。

我校将在收到考生原始材料后,公示加分考生名单。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研招办联系,010-6296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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