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破格复试原则如下: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再破格复试。

2.破格复试优先考虑报考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3.破格复试不跨学校或跨专业进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不再破格。

4.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限破一门5分以内含5分),专业课及总分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要求,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但从严审核、审批。

5.破格复试的往届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破格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被录取须在报到前获得学士学位,否则不予注册。

6.以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专业破格人数不超过三名,各二级学科(含自主设置学科)招生的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领域限破1名,同专业内破格分数少的优先(若破格分数相同,总分高的优先)。

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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