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制定了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重要提醒: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第一阶段复试:第一志愿复试

复试对象:仅限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第一阶段复试名单见附件1。

  

  时间

  

  地点

  

  内容

  

   2018年3月26日

   08:30~17:00

  

   袁家岗校区

   图书馆一楼办事大厅

  

   学校复试报到,领取复试袋

  

   2018年3月26日下午

  

   见各院系通知

  

   院系复试报到

  

   2018年3月26、27、28日

   07:30~13:00

  

   学校中门,卫生科旁

  

   体检(空腹饿血),放射检查可延长至16:30

   具体要求详见后续通知

  

   2018年3月27日下午

  

   见各院系通知

  

   笔试

  

   2018年3月28日

  

   见本网站及各临床学院通知

  

   临床能力技能考核

   (仅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专业学位考生)

  

   2018年3月28日~3月31日

  

   见各院系通知

  

   面试

  

   2018年3月30日、4月2日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行政楼一楼)

  

   拟录取考生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复试反馈单、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

  

   (二)第二阶段复试:

复试对象:1.未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但达到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的考生;2.符合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的第二志愿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考生)。

  

  时间

  

  地点

  

  内容

  

   2018年4月4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公布第二阶段缺额院系、专业以及第二阶段复试名单

  

   2018年4月8日

   07:30~13:00

  

   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分院

  

   体检(空腹饿血),放射检查可延长至160:3

  

   2018年4月8日

   14:00~17:30

  

   袁家岗校区

   图书馆一楼办事大厅

  

   学校复试报到,领取复试袋

  

   2018年4月9、10日

  

   见各院系通知

  

   院系报到、笔试、面试

  

   2018年4月10、11日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行政楼一楼)

  

   拟录取考生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交复试反馈单、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

  

   二、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学校复试报到

1.流程:

流程一:资格审查;流程二:缴纳复试费;流程三:领取复试袋。

2.须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重庆医科大学应届本科生仅需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即可);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2)。

(5)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认证办法见附件3)。

以上证件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1、2的复印件和材料3、4、5的原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交工作人员存档。若材料不全将不能参加复试;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何因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做退学处理。

3.复试费及体检费

(1)收费标准。以下费用一经缴纳,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再退还: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150.00元/人;

其他考生:100.00元/人。

体检费:110.00元/人(由附属康复医院在体检现场收取)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科,考试费100.00元/人。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缴纳加试费。

(二)部分专业的复试组织

1.所有符合学校复试分数线的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考生的笔试由检验医学院统一组织,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考生参加各临床学院组织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笔试。

2.报考药学的考生的笔试由药学院统一组织。

3.报考护理学的考生的复试工作由护理学院统一组织。

4.报考永川中医院的考生到学校中医药学院报到,由中医药学院和永川中医院联合复试。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在资格审核处进行登记,若因登记信息不全或未按时登记导致考生错过加试时间,后果自负。

公共管理专业加试科目:卫生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科目: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护理学专业加试科目:健康评估、急救护理学。

加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时间:3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新教学楼601楼。

(四)考生交复试反馈单

复试结束后,考生本人将复试袋交到拟录取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考生本人(不允许他人替办)持拟录取院系盖章的录取意见反馈单到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因工作安排,规定时间外我办不办理离校手续。

重要提醒:考生交复试反馈单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

(五)调档或签订定向合同:

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及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请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办理离校手续(交复试反馈单)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以机要形式、或以EMS形式寄送,较近地区可由本人携带(需加盖密封章)。

①非应届毕业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完成调档工作。

②应届毕业考生:须于7月31日前完成调档工作。

重要提醒: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学校将自动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调剂

凡进行调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调剂程序办理。具体办理程序请见我校《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三、其他:

(一)推免生、七年制转段学生均已完成拟录取工作,无需参加任何复试流程。

(二)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若考生隐瞒不报,一旦发现,无论在录取任何阶段,均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录取后因此无法完成学业的,一切责任考生自负。

(三)考生复试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请上网查询我校复试相关安排、校园地理位置、交通路线等,提前熟悉环境。务必在我校复试报到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办理复试报到手续,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考生随身携带的复试费等现金,请于报到当天尽快到指定窗口缴纳,注意妥善保管好所有收费凭证、资料和行李物品,不要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用或陌生人以任何借口收费等行为,以防上当受骗。

考生须注意交通安全,外出时要选择正规的交通工具,不乘坐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考生在复试期间如需要住宿酒店,应选择安全环境较好的酒店入住。

(四)我校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出,具体事宜将网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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