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的通知

2021-03-08 17:11点击:2894次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2021年我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一、申请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或规培人员;

  

(二)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和口腔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四)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与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别与专业领域相对应。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申请人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进行注册,需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必须按照操作指南中的注意事项操作,否则有可能报名不成功。

  

2.报名时间:39日——312

  

(二)院系资格审查、遴选

  

1.时间:39日——314

  

2.审核方式:申请人将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院系的电子邮件。具体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电子版):

  

(1)川北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习报名表;(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三项证件原件扫描件各一份;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需提供培训证明及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注:邮件主题:姓名+专业+同等学力报名,提供的资料必须以附件形式按顺序上传,附件名称要备注完整,示例如下: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3: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附件4: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附件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或者培训证明及承诺书扫描件

  

3.申请人只在国家平台上注册报名,未发审核材料到院系规定邮箱的申请人,报名无效。

  

4.院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学科组进行遴选,确定申请人推荐名单,于316日前将《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处。

  

(三)发布院系审核确认名单

  

发布时间:317

  

发布方式: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其它事项:通过院系审核确认的申请人,方可进入下一步现场确认程序。

  

(四)现场确认:通过院系审核确认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现场确认,否则此次报名无效。

  

1.时间:2021318日—3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科技楼四楼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办公室

  

3.方式:现场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签署《知情同意书》(附件5),接受资格审查。

  

(五)全国统考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安排以上级部门及学校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附件6)。

  

三、其它事项说明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属于非学历教育,只发给获得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不发毕业证书;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我校临床专硕课程学习有效期为6年,自学校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6年内须完成全部学位课程考试,统考科目考试及所有培养环节及学位论文答辩、授位。否则本次申请无效,课程成绩作废。

  

(三)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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