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组
第一组:所有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
第二组:参加控制科学与工程复试的考生;
第三组:参加控制工程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
二、各学科领域计划数与分配情况
1.今年我院计划招生数据(表中不含已推免人数)

  

学科(领域)代码及名称

  

2015年拟分配招生计划人数

  

小计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20

  

33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

  

083500软件工程

  

5

  

085210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12

  

17

  

085211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5

  

小计

  

50

  

   其中,控制科学与工程20人中含与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所联合培养5人。
2.我院目前计划及学科录取分配方案

  

一级学科名称

  

招生计划数

  

录取分配

  

第一志愿

  

调剂

  

控制科学与工程

  

15

  

12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8

  

8

  

软件工程

  

5

  

5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12

  

10

  

2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5

  

5

  

合计

  

45

  

45

  

   三、录取办法
1.考生在复试前按复试专业填报复试志愿,按志愿进行分组。凡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参加任何一组复试均视为第一志愿考生。
2.所有考生考核结束后,将参加控制科学与工程复试的考生以第一志愿考生和申请调剂考生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取分高者12人,调剂取分高者3人。所录取的15人填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原则录取到二级学科方向;如有学生放弃,则在各自队列中以分数优先原则递补;
3.所有考生考核结束后,参加控制工程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以第一志愿考生和申请调剂考生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第一志愿取分高者10人,调剂取分高者2人;如有学生放弃,则在各自队列中以分数优先原则递补;
4.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按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原则加权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所录取的8人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优先选择原则录取到二级学科方向;如有学生放弃,则在各自队列中以分数优先原则递补;
5.上述录取结束后当其他学科领域有剩余计划时,未被录取考生按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加权总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6.考生在选择学科领域的时候对数学及外语初试的要求以国家要求为准。
四、说明
1.本规定由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解释权归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本规定未尽事宜由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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