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数字、计算公式及考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数字、时间、计算考点

数字考点

1、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以建筑工程为例,可按建筑面积1万m2以下的工地至少 有一名专职人员;1万㎡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5万㎡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 监督检查。

2、我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一1986 规定,安全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

(1)轻伤,指损失1个工作日至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工日。

(3)死亡,指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 工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和平均寿命计算出来的。

3、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2023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数字、计算公式及考点

事故判断数字就高不就低

2023年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数字、计算公式及考点

4、围墙高度按不同地段的要求进行砌筑,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 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5、建筑施工场界曝声排放限值表[dB(A)]

6、在人口密集区进行较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

7、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 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 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8、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发包人累计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 算总额的3%。如承包人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 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保函金额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9、工程发包时,招标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将 其量化。

二、时间考点

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有权书面通 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承包人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 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发包人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

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

2、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 前7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3、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 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4、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 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5、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6、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 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7、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 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 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 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 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 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 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 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8、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签证报 告48小时内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该签证报告已经认可。

9、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 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 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除外。

10、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 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 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 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 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 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同期间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向发包 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颁发最终 结清证书。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又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且自发 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天起视为已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7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 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1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 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 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 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84天或累计超过140天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解除合同。

1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解除后28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

16、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 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 17、《标准施工合同》

①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②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由于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的情 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 工程继续施工。

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 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承包人违约办理。

③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 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④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 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 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④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 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 结清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18、《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支 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9、《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①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 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②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 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③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20、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 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承包人应在发出索 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

三、计算考点

1、赢得值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单价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单价 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完成工作量×实际单价

费用偏差(CV)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当费用偏差CV为负值时,即表示项目运行超出预算费用;当费用偏差CV为正值时,表示项目运行节支,实际费 用没有超出预算费用。

进度偏差(S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一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当进度偏差SV为负值时,表示进度延误,即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当进度偏差SV为正值时,表示进度提前,即

实际进度快于计划进度。

费用绩效指数(C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 当费用绩效指数(CPI)<1时,表示超支,即实际费用高于预算费用;

当费用绩效指数(CPI)>1时,表示节支,即实际费用低于预算费用。

进度绩效指数(S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当进度绩效指数(SPI)<1时,表示进度延误,即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

当进度绩效指数(SPI)>1时,表示进度提前,即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双代号网络计划

最早开始时间:各紧前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的最大值

最早完成时间:最早开始时间+其持续时间。 最迟开始时间:最迟完成时间-其持续时间

最迟完成时间:各紧后工作的最迟开始时间的最小值

总时差:最迟开始时间-最早开始时间=最迟完成时间-最早完成时间

自由时差: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的最早完成时间=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本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 本工作的持续时间。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

(1)人工费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2)材料费

①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费(%)]}×[1+采购保管费率(%)]

③工程设备费

工程设备费=∑(工程设备量×工程设备单价)

工程设备单价=(设备原价+运杂费)×[1+采购保管费率(%)]

(3)施工机具使用费

①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检修费+台班维护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 船税费

台班折旧费=[机械预算价格×(1-残值率)]/耐用总台班数耐用总台班数=折旧年限×年工作台班

台班检修费=(一次检修费×检修次数)/耐用总台班数

②仪器仪表使用费

仪器仪表使用费=工程使用的仪器仪表摊销费+维修费材料消耗定额的编制

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100%

总消耗量=净用量+损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的编制

机械利用系数=工作班净工作时间/机械工作班时间

施工机械时间定额=1/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单位产品机械时间定额(台班)=1/台班产量

单位产品人工时间定额(工日)=小组成员总人数/台班产量机械产量定额=1/机械时间定额(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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