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名额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公布如下,请获得复试资格考生按照我校有关复试工作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复试,相关通知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栏目上公布。

各专业招生计划若有增加或具有复试资格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复试资格者,将在该专业符合教育部规定进入复试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中,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的更新。

附件:各专业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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