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及土木工程(市政工程)等学科(包括校本部环境学院、深圳校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环境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玉杰
副组长:南军
组员:郭婉茜、钟丹、陈川、李昂
秘书:杨月
二、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孙慧丽
成员:赵庆良、孙怿飞、王晶
监督电话:0451-86282735
三、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线(深圳校区相同学科与本部为同一复试线)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学科(含深圳校区)招生计划、复试资格线、复试考生比例等如下: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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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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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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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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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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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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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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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拟录取90人(含深圳校区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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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拟录19人,深圳校区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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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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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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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拟录12人,
深圳校区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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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微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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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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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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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复试拟录取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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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市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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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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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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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拟录取22人(含深圳校区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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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拟录10人,
深圳校区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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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水利(市政工程)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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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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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拟录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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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有学科复试小分资格线执行学校基本线,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学校政策执行。
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四、复试准备及资格审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考生复试准备
1) 按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准备好软件、硬件、网络等条件和考试环境。
2) 选择相对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 按照环境学院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复试前的测试,签订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4) 保持联系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电话不再使用,应提前向环境学院报备。
5) 参加复试前,再次检查复试设备和网络状态是否正常,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认真阅读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守则》要求。
2、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需提交的审查材料详见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复试资格提交审核材料说明》。
此外,考生还需提交:
1) 准考证和身份证照片电子版。(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的照片电子版,分辨率以能分辨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为准)。
2) 考生本科成绩单(盖章扫描)。
3)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复试阶段未提交学历或学籍认证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否则将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并失去拟录取资格。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提供以上相应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注:非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期至2021 年8 月)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2021 年8 月)。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获得者,则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还需提供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电子签名)。
以上扫描件均需有考生本人手写签字,学院将在考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材料提交方式
提交形式:资格审查材料以报考学科(校区)+报名号+姓名命名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所有Word文件需转换成PDF格式,图片文件宜采用JPG格式,各文件以其中内容命名,并确保其中的文字清晰可识别。
邮件标题命名方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