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包括校本部建筑学院、深圳校区以及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考试复试及录取方案另行公布。
一、组织机构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组织和决策,负责本单位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组长:孙澄
副组长:刘京
成员:薛名辉、邱志勇、吴松涛、刘杰、姜益强、薛永增
秘书:于敏泽
2.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为保证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完善监督机制,深入发挥监督作用,学院设立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张国宏
成员:邵郁董慰赵来旭董宇邢军余洋沈朝郑春晖
注:监督电话:8628106086281189 86281300
二、学院各学科招生计划和复试资格线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