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享受加分政策的一志愿考生信息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2021年3月14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资格认定的通知》,相关考生在规定日期前提交了加分证明材料。
经审核,有一名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条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附表)。如有异议请于3月22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学院反映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311-87208228
研究生学院
2021年3月18日
附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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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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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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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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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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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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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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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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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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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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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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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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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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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一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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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710110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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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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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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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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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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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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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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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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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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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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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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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总分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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