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5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出现一些新的情况。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具体新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
201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金融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
二、新增研究生招生二级单位
2015年,我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合锻研究院作为二级机构,单列计划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宣城校区、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作为二级机构,单列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单列计划招生,其录取标准、奖助政策、培养要求、学位授予等与合肥工业大学其他学院完全一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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