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的要求,结合海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院长助理、学院纪检委员、系主任、一级学科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科专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与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按照招生专业随机抽取专家成立复试专家小组。每个复试专家小组成员5名,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另安排工作秘书2人,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1人负责网络远程复试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招生专业

  

拟招生人数

  

是否接受调剂

  

学术型硕士

  

水生生物学

  

15

  

  

水产

  

15

  

  

专业型硕士

  

渔业发展

  

33

  

  

   三、复试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再进行调剂考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复试时间:

   4月1日 8: 30-18: 00 水生生物学

   4月1日 8: 30-18: 00 水产

   4月2日 8: 30-18: 00 渔业发展(分2个组进行复试)

  调剂考生复试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平台

  复试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相关要求详见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

  备选平台:腾讯视频会议。

  如启用备选平台,考生进入腾讯会议时,需出示身份证,考生需全程露出上半身。面试要求双机位。

  (三)复试内容

   1.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各100分。

   3. 特殊考生复试相关要求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

  (四)复试流程

   1.查看复试通知

   所有复试考生名单在海洋学院院网及华南农业大学研招网上硕士研究生招生系统公布。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名单见附件1。

   2、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须按要求于 3月 28 日中午12点前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传复试材料,学院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材料。

  提交材料(电子版)清单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要求,学院无其他材料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3、模拟复试

   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 3月 29日上午8:00开始(水生生物学、水产);下午2:00开始(渔业发展)进行模拟复试,请考生按时参加并保持通讯畅通。

   4、正式复试

   复试前至少20分钟进入考场候考,做好复试准备,保证网络通畅,确保电脑、手机电量充足,并清除复试环境内与复试有关的书籍、物品等。

   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待复试组发出复试邀请后,考生接受邀请,按规定参加复试,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内容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发放,由考生口头作答。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若复试过程出现网络故障等情况影响复试,2分钟内解除故障,复试继续进行,复试时间顺延,成绩不受影响;2分钟以上,该考生退出复试,下一位考生复试,故障解除后联系学院工作人员再重新复试。

   5、复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完成复试。

   复试期间如发生网络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

  四、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基本要求

   考生的网络及设备要求、环境要求、位置要求、纪律要求等,按照《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要求执行。

   五、调剂基本原则与条件要求

  按《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六、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三部分按照分别为30%、40%、30%的比例,计算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二)综合成绩

   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七、录取原则

   按《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由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和导师进行师生互选。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对各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的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提出书面质疑和申诉时,学院领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事项

   按《华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执行。

   复试咨询电话:020-87571321、020-8757047。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