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期公示的1名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将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增补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3日-5月8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联系方式: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yjsc@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jiwei@hubu.edu.cn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3日
- 附件【拟录取公示名单(二).pdf】
因第一期公示的1名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将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增补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3日-5月8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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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研究生院:yjsc@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jiwei@hu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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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