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招生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备注

  

040100

  

教育

  

全日制

  

2

  

1

  

02课程与教学论(化学方向)

  

070300

  

化学

  

全日制

  

55

  

4

  

  

081704

  

应用化学

  

全日制

  

6

  

0

  

  

045100

  

教育学

  

全日制

  

16

  

0

  

06学科教学(化学)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121

  

0

  

  

   2.按照招生计划和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我院官网通知公告。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

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四、复试形式和内容

学校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对硕士研究生需具备能力的相关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在面试中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化学、化工、化学教学论相关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由于疫情影响,结合面试实际,将原招生简章中的复试科目内容调整如下:

  

报考或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

  

复试科目

  

040100教育

  

02课程与教学论

  

无机化学

  

070300化学

  

01无机化学

  

02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

  

03有机化学

  

无机化学

  

04物理化学

  

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081704应用化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045100教育学

  

06学科教学(化学)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无机化学或分析化学(与初试科目不重复)

  

   面试时,考官从试题库中为学生随机抽取1套试题,并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答。考生作答时间总共不超过5分钟。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使用英语作为面试语言,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自述1-2分钟,包括个人爱好、个人经历等。

(2)专家与考生自由对话3-5分钟。

3.综合素质考查在面试中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基本技能等。

(2)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应按照湖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须知中有关要求按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受疫情影响,在网上确认时《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未能加盖公章,务必在拟录取公示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件或高清照片通过邮件发送至学院招生邮箱zhangxu@hubu.edu.cn。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务必平整、无反光、无缺漏。该邮箱仅用于接收文件,不用于咨询或其他任何用途。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在面试中以口头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对化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及运用。加试科目为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五选二(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均不得重复)。加试时,考官从考生所选的2个科目相应试题库中为考生随机各抽取1套试题,并为考生念题,考生进行作答。考生作答时间总共不超过8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时间安排

考生复试考场及考试顺序随机产生,考生在系统开放准考证下载后,登陆网络复试系统、下载准考证即可获知考试时间安排。请务必按提示时段候考,按时参加网络复试各环节的考核,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考查、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各100分,复试成绩计分时,按照专业知识占比30%、综合素质考查占比40%、外国语听说能力占比30%折算为百分制。

计算总评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70%,复试成绩占30%,均保留2位小数。

复试结束后2天内,将按招生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初试成绩排序。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均予以公布;

(2)公布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分项成绩、总成绩;

(3)复试不合格(含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网站为http://chemmat.hubu.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15927554432联系人:张老师

可于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

七、学业奖学金评定

新生学业奖学金按照我院2020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方案执行。

八、调剂细则

根据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和学校下达招生计划数,我院各招生专业均接受适量调剂生。调剂考生要求如下:

(1)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所在专业的国家A类线。

(3)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的规则要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相同。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规则、调剂考生报到复试等届时另行通知。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5月11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