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期公示的1名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现将学院根据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确定的增补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23-58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

  

联系方式: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yjsc@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jiwei@hubu.edu.cn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21423日

  

  

  • 附件【拟录取公示名单(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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