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是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学院研究生入学复试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根据研究生的招生简章、培养目标和计划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领导
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由中医药学院党委书记牵头组建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小组,经中医药学院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研究生辅导员和学生科辅导员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核的内容和要求
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包括报名资料审核和面试考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从优缺点两个方面进行认真评定。通过考核,选拔出思想品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成绩优异的考生进入专业复试。

三、考核的方法
1、报名资料审核。
考核以考生报名系统录入的资料为主要依据,了解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
2、面试考核。
考核一般采取个人介绍、考核专家提问、考核小组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
个人介绍应包括自己的平时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等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认识和表现,自己在思想上有哪些不足。
(2)在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良好的道德风尚,能否做到关心他人、关心集体,在社会活动中的表现和收获。
(3)学习目的是否明确,态度是否端正;在学习和科研工作中能否刻苦努力,认真工作,是否秉承严谨的科学作风和科研道德。
(4)党、团员对照党、团章的规定,检查是否发挥了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今后的打算和努力方向。
在个人介绍的基础上,考核专家对考生提问,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和生活等情况。按照研究生处下发的思想品德考核表格,填写考核结果。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医药学院党委、中医药学院研究生与学科建设科负责解释。

湖北民族学院中医药学院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科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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