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为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向优质生源倾斜,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录取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的考察。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晓红

副组长:曾伏秋

成员:朱斌、刘乐山、刘期湘、刘利枚、刘建秋、刘赛红、李立芳、余绍黔、欧阳资生、陆杉、周鲜成、柳思维、黄福华、彭焕才、彭文忠(按姓氏笔画排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鲜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集体决策,全面负责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方针。全程监督检查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全过程。

(二)成立学位点复试录取管理小组

学位点成立由培养单位的院长或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管理小组,其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位点的复试,管理小组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负责本学位点复试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复试具体工作方案。还须成立以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学位点复试录取管理小组根据需要设若干个面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5-7人组成,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另配秘书1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艺术学学术硕士,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法律、新闻与传播、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硕士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

2、会计专业硕士、审计专业硕士初试总分、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且会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05分,审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80分。

3、我校会计专业硕士、法律专业硕士、国际商务专业硕士招收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复试分数要求: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会计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150分,法律专业硕士初试成绩总分≥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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