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复试(调剂)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特制定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
一、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荆继良
副组长:唐东升
组员:王玲方卯发匡乐满宋善炎余洪伟张连明
周光辉海文华钱盛友曾浩生彭良玉廖树帜
唐湘云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27日-3月29日
地点:湖南师大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理学院大楼三楼)
三、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3月27日,资格审查,填写体检表;理学院323室;
3月27日,同等学力考试科目1,下午14:00-17:00,理学院325室
3月27日,同等学力考试科目2,下午19:00-22:00,理学院325室
3月28日:面试,上午8:30-11:30,理学院323室;
3月28日:笔试,下午14:30-17:30,理学院109室;
3月29日:体检,早上8点前,带体检表到校医院空腹体检。
2、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招生指标

  

   复试分数线

  

   课程与教学论

  

   科学学位

  

   2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理论物理

  

   科学学位

  

   20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原子与分子物理

  

   科学学位

  

   5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凝聚态物理

  

   科学学位

  

   13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光学

  

   科学学位

  

   6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天体物理

  

   科学学位

  

   4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计算机软件

   与理论

  

   科学学位

  

   8

  

   302

  

   物理电子学

  

   学科学位

  

   3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电路与系统

  

   科学学位

  

   9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科学学位

  

   2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软件工程

  

   科学学位

  

   2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硕)

  

   科学学位

  

   8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软件工程(专硕)

  

   专业学位

  

   4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学科教学(物理)

  

   科学学位

  

   7

  

   国家一类地区分数线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物信学院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不能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拟录取往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报告。
(4)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初试准考证;
(6)《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复试相关事宜
(1)按计划数1.2倍的比例确定复试指标;
(2)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满分120分,题量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满分100分,题量3小时。
(3)面试内容
面试将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并当场评分。问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80分。
四、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专业先从本校相关专业调剂,从本校同一专业调入的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总分排序。从外校调剂考生时优先接收报考相同专业的考生。接收调剂考生应坚持择优的原则。
2、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根据此标准,我院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
各专业调剂指标见下表: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调剂指标

  

   理论物理

  

   科学学位

  

   9

  

   原子与分子物理

  

   科学学位

  

   3

  

   光学

  

   科学学位

  

   5

  

   天体物理

  

   科学学位

  

   3

  

   凝聚态物理

  

   科学学位

  

   1

  

   物理电子学

  

   科学学位

  

   3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

  

   科学学位

  

   2

  

   课程与教学论

  

   科学学位

  

   1

  

   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学位

  

   4

  

   软件工程

  

   科学学位

  

   1

  

   软件工程(专硕)

  

   专业学位

  

   2

  

   2、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在3月21日11:00-3月23日15:00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学院根据统考科目成绩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在考生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后。学院将在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调剂考生复试考试科目以申请调剂专业的复试笔试科目为准。
五、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调剂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不混合排队。
六、其他以学校文件要求为准。
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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