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要求,按照《佳木斯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制订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3.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组织管理
1.在2015年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成立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工作方案,负责组织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3.成立会计学学科复试小组,负责本专业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及思想品德考核,并做好记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业硕士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会计专业硕士复试小组名单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5日10:00-12:00

  

  笔试:专业课和专业外语

  

  1C06-514

  

  3月25日13:00-17:00

  

  面试:专业课、外国语口语和听力

  

  1C06-417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测试(含口语20分,听力3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
2.专业考核(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及心理素质考核。
4.复试结束后,给出复试结论,并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名。
复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经济管理学院教科办留存备查。

五、资格审查
1.《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专)科毕业生: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身份证复印件(两面复印)。
以上有关材料除《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外,其他材料都需要提交一份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6.考生请在复试时携带盖有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到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办理,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六、复试材料上报
1.2015年3月23日上报经济管理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学科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及形式、联系人及考试咨询电话)。
2.3月24日16:00领取学科复试材料。
3.3月25日-26日组织复试工作。
4.3月27日下班前上报复试工作材料:包括复试小组名单、复试情况表、复试成绩单(已签字)(纸件和电子版)(考生复试试卷留存在学科备查)。

七、联系人:王欣兰咨询电话:0454-8617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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