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招生简章

202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录取入学前(以当年我校公布录取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录取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4596”,报考点代码为“117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根据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针对填报的专业、研究方向(无研究方向的对应到专业)所对应的语种任选一种作为应试的外国语语种。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      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按教育部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我校2023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我校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情况)。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7.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应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的要求为准。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时间、要求待定,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网上通知。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考试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我校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和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院自行确定是否加试。相关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报考学院联系确认。      (三)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复试的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制订,届时将发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校各招生学院咨询。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请届时参看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      八、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学制为3年。      十三、我校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23年我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校设立校级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校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校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校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校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8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网站—研究生工作—研究生事务栏目查看。      十四、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五、联系方式      我校招生办及各学院联系方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kdzs.ucass.edu.cn/)。      附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新闻传播学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s://skdzs.ucass.edu.cn/info/1074/2135.htm

2023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春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0079)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电网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首批获得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23年保定校区计划招生1978名左右(不含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1576名,非全日制402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拟接收推免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但不超全日制招生总规模的50%。我校设有各种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补修过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六门专业主干课程(需提供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并经报考院系审核认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需提供成绩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我校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我校单独考试初试各科考试科目由学校自主命题,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2023年计划招收11名,具体招生专业参见《2023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及办法参见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详情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有关详情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的具有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的高校之一,2023年计划招收33名,我校《2023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中所列专业均可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试、录取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本简章。      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纳办法参见所选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有关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四、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将不予准考。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将不予准考。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有关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公告》。      五、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编制并组织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3月下旬公布。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含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及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笔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我校具体调剂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发布拟录取名单后公布,详见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      八、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全部录取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具体申请办法参见当年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习方式和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英语笔译、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中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学制为2年)。      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被录取的单独考试生,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根据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费备案批准文件执行。      奖助学金:我校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奖助政策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住宿安排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安排,学生按相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      十二、有关考研资料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亦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资料。有关入学考试学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s://gs.ncepu.edu.cn/招生信息查询。      十三、其它      (一)我校各专业的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在读研究生及现役军人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协议等,造成考生不能复试、录取或入学,我校不承担责任。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考生要诚信考试。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一校区教四楼223室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永华北大街619号 邮政编码:071003      联系电话:0312-7522636,0312-7522405(传真)      微信公众号: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网址:https://gs.ncepu.edu.cn/,有关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将及时在该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五、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2023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点击查看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grs.jxufe.edu.cn/news-show-3811.html

2023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广州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艺术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风景园林、文物与博物馆、教育四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旨在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系统的艺术学专业知识,具备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从事艺术研究、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基准学制为三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阶段向我校提供学历(学籍)核验报告。      7.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报考点的选择      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定(4417)广州美术学院为报考点。      (三)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上旬,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点公告      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我校要求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初试时间: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复试时间:2023年4月中旬      (二)考试科目:      1、初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考试由我校命题。      2、复试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四)考试所需的专业工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类别及就业      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一)我校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二)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体检要求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一)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77名(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规划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相关的奖学和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如下: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年根据省里下达的奖励名额评定,奖励金额20000元/生/年;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面向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年评定一次,一等奖按总人数10%评定,奖励金额10000元/生/年;二等奖按总人数20%评定,奖励金额6000元/生/年;三等奖按总人数40%评定,奖励金额3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面向全日制非定向且无固定收入的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年;      4、优秀毕业生奖励:每年对优秀毕业创作、毕业论文进行评定奖励,奖励面10-15%;      5、研究生“三助一辅”:结合学校实际,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      6、分期缓交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可申请分期缓交学费,一年内缴清年度学费;      7、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学金:现已设立“许钦松创作奖学金”、“陈湘波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等,奖励金额每生2000至10000元。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待遇。      助学贷款与“绿色通道”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生源地助学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研究生贷款金额不超过16000元/生/年(贷款额度以最新政策为准)。      2、开设“绿色通道”: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      九、学费及住宿费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2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研究生:15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2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研究生:15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专业学位研究生:28000元/生/学年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专业学位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不含水电补助)      1.由于宿舍床位有限,家庭所在地距学校昌岗校区10公里以内的学生暂不安排住宿。      2.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不安排住宿。      (三)学生学费、住宿费若有变动,按物价局最新标准执行。      十、联系方式      办学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邮编:510260      联系电话:020-39362077      联系部门:招生考试中心      招生网址:http://zs.gzarts.edu.cn/      招生邮箱:yjszs@gzarts.edu.cn      十一、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广州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20-39325774      电子邮箱:jwb@gzarts.edu.cn      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广州美术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http://zs.gzarts.edu.cn/info/1038/1936.htm

202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贯彻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第三条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以新时代公安工作新需求、新发展为牵引,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坚持现代化教学、实战化训练、信息化主导、国际化引领的办学思路,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培养移民管理、特种警务行动与战术、公安政治工作、数据警务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努力打造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和新质警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建设高端平台、国际执法合作交流主阵地、安全领域重大战略问题国家级智库。同时,面向社会培养消防、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服务。      第五条我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警务、法律、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覆盖法学、工学、军事学三个学科门类。其中,公安情报学、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军队指挥学是河北省重点学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我校常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处。      第四章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八条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以及警务、法律(非法学)、资源与环境,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第九条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安部下达为准。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为305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13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41人,供参考。      根据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和人民警察职业的特殊要求,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录取女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条我校继续编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十一条我校继续接收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学科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6个一级学科。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      第十二条根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接收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考生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招生学科专业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等具体事宜以学校有关通知为准。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无国家法定考试作弊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工作期间未受过记大过以上或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及以上处分,未受过开除团籍的团纪处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的党纪处分,无犯罪记录。      (七)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前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复试时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就读的书面意见等。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选报“非定向就业”类型),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即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标准(见附件2);      (四)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3、4);      (五)不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内。      第十五条报考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选报“定向就业”类型),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或国家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1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二)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五)现实表现良好;      (六)工作单位同意,复试时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就读的书面意见等。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4个一级学科和法律(非法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非定向就业的,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即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就业的,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对眼、斜眼、面颈部1cm以上胎记或3cm以上瘢痕、影响功能的瘢痕等),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困难,无色盲、听力障碍、口吃,无文身、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足,无各种残疾、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三)现实表现良好;      (四)法律(非法学)专业报考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第十七条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者,详见《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六章报名与审查      第十八条考生应当按照《管理规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第十九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有关要求进行报名。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条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信息。      符合《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第二十二条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第七章初试      第二十三条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按照《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第八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四条报考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应参加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组织实施安排以公安部通知为准,参加人员名单由我校根据国家分数线、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初试成绩等研究确定。      政治考察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体检的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3、4。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复试环节,不予录取。      第九章复试      第二十五条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研究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等,提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生源、招生计划以及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等情况,研究确定复试分数线和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素质测评等。      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以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第十章调剂      第二十六条我校根据复试录取情况,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以及调剂工作办法(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并受理符合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      对于未完成的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请调剂考生应当符合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并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合格。      第十一章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对报考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对报考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十二章录取      第二十九条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条定向就业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录取工作结束后,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档案应当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的档案不转入我校。      第十三章复查      第三十二条我校在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三十三条我校在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四章毕业就业      第三十四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将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十五条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      第三十六条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警统一考试。其中,非定向就业毕业生自主择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地点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      第三十八条我校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术学位和法律(非法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实行学校和警务实战部门合作培养模式,第一至三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8-10周,其余时间在学校或实践基地等开展课程实践、专业实践,并撰写学位论文。      第三十九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学年。      第四十条我校建有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渠道,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参考标准如下:国家奖学金20000元/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2000元/学年、二等8000元/学年、三等4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具体执行以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有关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或开展辅导培训,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监督举报电话:(0316)2068373,电子信箱:jcdxjw@sina.com。      第四十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邮政编码:065000;      (二)咨询电话:(0316)2067568;      (三)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jcdxyzb@cppu.edu.cn;      (四)学校网址:http://www.cppu.edu.cn;      (五)学校微信公众账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第四十三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以下附件:https://www.cppu.edu.cn/info/1037/2583.htm      1.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2.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标准      3.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4.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23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甘肃农业大学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推荐免试面向所有符合甘肃农业大学接收条件并经复试考核录取的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一、招生规模与专业(领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招生专业(领域)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y.gsau.edu.cn/info/1047/89932.htm;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yjsy.gsau.edu.cn/info/1047/89935.htm)。      二、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2023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款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专业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生接收      推免生接收政策按照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页通知。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及报考点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2022年11月10日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时间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下的“考试参考”栏目。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安排,并在复试前公布。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二区。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其他须加试考生类型和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八、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在复试前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费和奖助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每生每学年10000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5000元(如有变动,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二)奖助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服务社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等。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课程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      (二)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执行。

2023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研究型专门人才,2023年我校计划在25个一级学科和105个二级学科,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预计1100人左右。      为培养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2023年我校计划在14个专业学位领域(类别)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15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在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生物与医药三个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预计35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方向(代码为125601),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请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0931-2976042)。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特别提醒:报考条件请考生及时咨询法学院(0931-2976092),并认真对照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5.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0931-2976093),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569专业设计(3.5小时)在12月26日进行,考生须自备绘图纸(A3)、画板及相关绘图工具;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在12月26日进行,须自备不透明图纸(A2)、图板及绘画工具。对图纸和工具的具体要求请提前咨询设计艺术学院。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的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按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基于往年经验,建议慎重选择第一志愿报考单位。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不接受初试成绩出来后修改报考属性。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历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分数线为对应学科专业的国家二区分数线。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11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选择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求,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校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补充规定:      1.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我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有关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及有关政策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e.lut.edu.cn)发布,欢迎考生访问并查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工作通知。      四、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的设置。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行,我校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应提前一天前往考点熟悉考场安排等情况,      (三)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我校自命题科目501建筑与规划快题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569专业设计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2:0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地点:按网报时选定并经网上确认的报考点。      (五)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通过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e.lut.edu.cn/)或中国研招网(http://yz.chsi.cn)查询。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国家录取政策、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招生规模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组织复试工作。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专业能力综合面(笔)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部)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具体要求由各院(部)在复试前通过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各院(部)主页等形式对考生公布。      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另外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由学院自定,但不得与初试、复试选考科目相同。加试科目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格检查,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招生院系相关规定执行。。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确保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表现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省级和教育部两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人事关系、档案等需调入我校。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根据我校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毕业证书等原件。      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完整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下达计划评定,硕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博士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6000元/生/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按省主管部门最新备案标准执行,以我校财务处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查询我校财务处网站(http://cwc.lut.edu.cn/)或咨询我校财务处(0931-2973705)。      九、其他说明      1.我校发布的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上年度的实际招生人数,2023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院部在复试前将统一公布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数。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样题可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仅供参考。      2.我校办学地址共有兰工坪和彭家坪两个校区,均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两校区间距8分钟车程。七里河区位于兰州的中间地段,区域内高铁、动车、飞机交通便利,与其他主要城市均可直达。      3.一志愿报考考生在填写报考信息时,可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拟报考的硕士生导师姓名(仅供报考及复试参考,导师以录取后入学时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结果为准)。      4.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硕士)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集体住宿学习。其中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实际培养过程,按照各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必须有一定的时间段在企业现场进行,我校提供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保障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内,以集中授课等灵活形式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从2017年起,国家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准文件为准。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5年,授课方式等问题请咨询招生学院。热忱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人力资源部门和我校商洽高层次、实用型高级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在职培养事宜,可联系相关学院或直接联系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31-2741880)。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及生物与医药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6.我校在浙江温州设有校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主要招收部分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泵、阀、电气、控制)、机械、电子信息及艺术设计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工商管理(MBA)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第一年在校学习理论,第二年到企事业单位现场学习,第三年根据情况选择实习单位或者学校开展毕业论文写作。      7.我校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欢迎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选择我校深造,鼓励推免生选择报考直博生。优先选择导师、科创课题支撑、国际访学交流基金优先支持、优博优硕论文优先支持。      8.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等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已经毕业的,撤销毕业证书,按照流程取消所授学位,并追究造假责任。      9.本简章将根据教育部后续发布的招生文件进行完善,如有细节微调,恕不另行通知。      学校全称:兰州理工大学,学校代码:10731(国标),办学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联系电话:0931-2741880,297374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官方网址:http://www.lut.edu.cn/      微信公众号: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考点代码:620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行政楼(八号楼)406室 (邮政编码:730050)

2023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点击链接查看甘肃政法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jsc.gsupl.edu.cn/info/1038/2888.htm

2023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国防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击链接查看完整招生简章:http://yjszs.nudt.edu.cn/pubweb/homePageList/detailed.view?keyId=12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