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全面更好的选拔优秀考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南华大学研究生处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欧阳自根、胡和平
成员:廖新元、彭志华、赵艳辉
职责:负责对全院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欧阳自根
成员:廖新元、彭志华、郭萍、廖茂新、许友军、赵艳辉
职责: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
(2)组织专业笔试命制复试题目,负责复试题目的保密工作;
(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负责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
(5)负责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及时向校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上报。
3.学位点复试小组
l应用数学
组长:欧阳自根
成员:廖新元、朱惠延、廖基定、刘亚春、廖茂新、许友军、黄宠辉
秘书:赵艳辉
联系电话:13272303988(赵老师)
l理论物理
组长:龚学余
成员:郭萍、彭志华、余俊、胡继文
秘书:贾鹏
联系电话:18673447519(彭老师)

二、复试时间
1.第一批复试(3月23日-3月27日):一志愿上线考生与部分调剂考生。
2.第二批复试(初定3月30日-4月10日):调剂考生。

三、复试工作流程
1.第一批复试流程安排
(1)资格审查:2015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及同意参加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到南华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领取复试报到单,并凭报到单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20元。
(2)考生凭报到单到数理学院办公室(9栋421室)报到验证,提交A4纸复印件1份(按毕业证或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顺序装订)、政审表,并落实复试具体时间及地点;
(3)加试:加试对象为大专生以及成教应届本科生。加试科目理论物理专业加试①理论力学②电动力学;应用数学专业加试①常微分方程②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心理测试与体检安排工作:考生凭报到单、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图书馆)和体检(医疗中心);
(5)考生复试通过后,并且心理测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拟录取手续。其中校外调剂考生必须在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后,才能办理拟录取手续。考生确定待录取必须慎重,一旦确认,不能更改。
2.第二批按第一批类似流程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试必备证件
考生必须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处以及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一份(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网站:http://www.chsi.com.cn/xlrz/
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为网上打印,查询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3、政审表(请登录此网页下载http://yz.kaoyan.com/nhu/fushi/551a51a8c5ef7.html)。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五、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考试,按报考学科专业命题。(占整个复试成绩的40%)
应用数学专业:数学综合考试,内容包括微分方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概率统计,满分100分,闭卷,120分钟;
理论物理专业:物理综合考试,满分100分,闭卷,120分钟。
2、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翻译一篇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1-2个版面)(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3、面试:专业综合能力、英语口语以及英语听力测试。(占整个复试成绩的30%)

六、拟录取原则
1.复试通过、心理测试及体检合格的考生须在学院办理拟录取手续(签订确认拟录取告知书)。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后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50)%+复试成绩×(5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5.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学院将复试相关信息及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7.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六、复试监督
举报电话:0734-8281823
南华大学数理学院
20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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