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根据第一批复试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调整,结合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发展的需要,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工作方案

  请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前,仔细阅读《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1.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

  

  学位类型

  

  第一批复试分数线

2021年南京医科大学接收硕士调剂生的通知

  差额复试比例150%

  

  调剂复试分数线

  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50%

  

  学术学位

  (1002,1003)

  

  总分300,英语50

  

  总分300,英语50

  

  专业学位

  (1051)

  

  总分330,英语50

  

  总分330,英语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总分320,英语55

  (限调剂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

  (1052)

  

  总分305,英语50

  

  总分305,英语50

  (调剂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

  

  总分300,英语55

  (限调剂学术学位)

  

  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课均执行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
2)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学术学位按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3)口腔基础医学(100301)按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4)调入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一般应达我校调剂复试基本分数线。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并且过我校专业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临床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或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并且过我校学术学位调剂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临床和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5)调剂复试分数线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未被第一志愿专业/研究方向录取而申请调剂/校内调整的考生;或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外其他各专业:执行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复试和调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总分280分,单科40分(总分小于100分)进行复试和调剂。

  三、拟接收调剂专业

  1.非临床医学专业:

  我校将于3月28日起根据我校第一批复试录取结果陆续公布拟接收调剂专业信息,进行分批次复试。

  (1)基础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基础医学院专业调剂缺额信息表(3.28).pdf

  (2)其他二级培养单位:待更新

  2.临床医学专业:

  我校临床医学缺额专业将于4月1日左右接收相同专业一志愿过线考生研究方向变更申请(即在相同二级学科内申请调整),各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另行通知)。校内调整批次复试后仍未完成的临床医学专业计划将于4月底前全部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

  3.所有拟接收调剂专业(含三级学科)均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部分拟接收调剂专业在教育部调剂系统中有备注特殊说明。

  四、调剂工作安排及说明

  1.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安排:

  (1)基础医学院: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3月28日17:30起分批次进行;

  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

  (2)其他二级培养单位(非临床医学专业):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4月1日10:00起分批次进行;

  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

  (2)临床医学专业(不区分院系所):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4月10日左右;

  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

  2.每位调剂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志愿,专业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专业志愿或不选择研究方向均视为无效报名。

  3.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填报期间,达到调剂志愿锁定时间1小时后,考生可自行修改填报或继续保持原志愿。我校将于教育部调剂系统志愿填报关闭后再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并剔除无效报名志愿。

  4.拟申请调剂考生只需网上填报志愿,无须寄送纸质材料。

  5.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分批发出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内具体要求为准)进行网上确认复试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在此期间,如考生调剂志愿发生变化,其原填报志愿视为无效报名。

  6.我校调剂复试实施网络远程复试,采取复试小组成员在本地集中、考生远程视频复试的形式,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详见复试公告:http://202.195.181.46/_s127/2021/0323/c10193a190443/page.psp)。对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参照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7.每批次调剂未能完成的缺额专业,将继续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发布,接收考生的网上填报,并于4月底前进行分批复试。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2021年调剂工作方案.pdf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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