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以及《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心2016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到时须出示和校验的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具体请点击查看链接地址:关于2016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1092.htm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含思政面试、专业面试和外语面试)及体检。

1)思想政治面试由党总支负责,采用面试形式,分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

笔试内容为综合化学,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面试顺序选择采用抽签制,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间每人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三、复试日程安排

  

日 期

  

事 项

  

内容、地点

  

安 排 人 员

  

3月22日

  

(星期二)

  

上午8:30—16:30

  

考生报到:1、交验材料

  

2、发复试日程安排

  

3、发体检表

  

地点:龙赛理科楼南楼121

  

朱红林

  

3月23日

  

(星期周三)

  

上午7:30-11:00

  

体检(体检费:60元)

  

地点:校医院

  

  

下午13:00—14:30

  

抽签顺序参加思政面试

  

党总支

  

下午15:00—17:00

  

专业课笔试(综合化学)

  

地点:龙赛理科楼南楼114

  

朱红林

  

3月24日

  

(星期四)

  

上午8:30-11:00

  

面试顺序抽签决定(专业、英语)

  

地点:龙赛理科楼南楼114

  

复试小组成员

  

下午13:30—16:30

  

整理、汇总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序

  

朱红林

  

  
四、成绩核算及排序方法

  

成绩类别

  

满分

  

加权系数

  

备注

  

   1

  

   初试

  

500

  

0.6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2

  

   专业课(政治)笔试

  

100

  

0.4

  

   不含加试成绩;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专业面试

  

100

  

   4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00

  

   5

  

   加试单科成绩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6

  

   体检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思想政治面试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3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注:复试成绩按一志愿考生、校内一志愿调剂考生以及校外调剂考生依次分类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并签字、签订个人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刘彩艳 周倩倩 张释元

王超 刘平平 李朦朦

第二批复试名单

齐晓倩 戴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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