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以及《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心2016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到时须出示和校验的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具体请点击查看链接地址:关于2016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1092.htm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含思政面试、专业面试和外语面试)及体检。
1)思想政治面试由党总支负责,采用面试形式,分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
笔试内容为综合化学,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面试顺序选择采用抽签制,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间每人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
三、复试日程安排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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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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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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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排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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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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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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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报到:1、交验材料
2、发复试日程安排
3、发体检表
地点:龙赛理科楼南楼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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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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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
(星期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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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7: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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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体检费:60元)
地点: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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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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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签顺序参加思政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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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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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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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综合化学)
地点:龙赛理科楼南楼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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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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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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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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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顺序抽签决定(专业、英语)
地点:龙赛理科楼南楼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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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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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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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汇总成绩,确定综合成绩及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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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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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绩核算及排序方法
成绩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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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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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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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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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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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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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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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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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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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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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政治)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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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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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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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加试成绩; 根据专业需要,各专业点自主决定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的内容和形式。对于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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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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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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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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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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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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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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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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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单科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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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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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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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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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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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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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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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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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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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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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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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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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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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3
2.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注:复试成绩按一志愿考生、校内一志愿调剂考生以及校外调剂考生依次分类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并签字、签订个人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刘彩艳 周倩倩 张释元
王超 刘平平 李朦朦
第二批复试名单
齐晓倩 戴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