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档案分学院接收地址
学院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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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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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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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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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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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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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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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资源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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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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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307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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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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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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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智能装备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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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清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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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307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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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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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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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中段凤凰路山东科技大学西校财经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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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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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307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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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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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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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虎山路270号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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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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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8-307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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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组织关系转移
1、山东省内考生通过灯塔党建系统转到学院党委,具体名称见下表。
2、山东省外考生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称呼为: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学院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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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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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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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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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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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智能装备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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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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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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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户口迁移
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具体要求如下:
1、山东省内家庭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山东省内集体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山东省外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
3、《户口迁移证》中各项内容、印章须齐全,且字迹清晰,如有涂改,需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出生地、籍贯栏应必须写明XX省(市)XX县(市)或XX省(市)XX区,否则不予落户。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