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档案分学院接收地址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邮寄地址

  

接收人

  

电话

  

030

  

资源学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资源学院团委

  

洒艳

  

0538-3078005

  

023

  

智能装备学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山东科技大学智能装备学院团委

  

清勇

  

0538-3078711

  

024

  

财经学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中段凤凰路山东科技大学西校财经学院团委

  

王衍国

  

0538-3078039

  

026

  

采矿工程研究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泰前街道虎山路270号山东科技大学采矿工程研究院

  

许斌

  

0538-3078519

  

   二、党组织关系转移

1、山东省内考生通过灯塔党建系统转到学院党委,具体名称见下表。

2、山东省外考生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称呼为:中共山东科技大学委员会。

  

  学院

  代码

  

  学院党委名称

  

   030

  

   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资源学院委员会

  

   023

  

   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智能装备学院委员会

  

   026

  

   中国共产党山东科技大学财经学院委员会

  

   三、户口迁移

根据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自愿迁入学校集体户,具体要求如下:

1、山东省内家庭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山东省内集体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已迁入我校的学生,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山东省外户口,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迁往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

3、《户口迁移证》中各项内容、印章须齐全,且字迹清晰,如有涂改,需在改动处加盖户口专用章,出生地、籍贯栏应必须写明XX省(市)XX县(市)或XX省(市)XX区,否则不予落户。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