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硕士招生复试的规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复试工作规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

(三)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复试工作内容和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

1、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为:满足《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中相应学科门类A类考生的国家基本线要求。

2、遵循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差额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打印件;(4)准考证;(5)考研成绩单打印件(仅调剂考生需要提供)。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材料:(1)身份证(原件);(2)本科成绩单(加盖校或院系的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3)个人简历;(4)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及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三)复试复试以面试为主,面试全程录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体检。

1、英语能力:主要测试考生的英文听说阅读能力,以阅读翻译、英文对话方式进行。

2、专业水平:主要考核考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广度、深度与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科研能力与潜在能力等。

3、综合素质考评:本环节以上机测试的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为非专业知识。

4、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试体检统一组织安排。

(四)录取原则

1、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初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2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5%。

2、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由复试单位统一通知考生本人。

三、特别说明

1、各批次复试的时间、地点、入住、用餐、体检等安排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另行邮件通知。

2、申请调剂我校中科院特聘教授的考生,其复试规程按照中科院特聘教授所在研究所复试办法执行。

3、物质学院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关闭时间为2018年4月20日0点。

4、本规定由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或上海市相关文件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或文件要求为准。

上海科技大学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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