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法》,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复试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小组

按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规定,外国语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工作,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二、复试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制度的公信力;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要求

1、所有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进行复试,包括第一志愿考生、专项计划考生、调剂考生,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为1:1.2;调剂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择优通知参加复试,按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2、成立由五位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亲属报考本专业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组,对复试考生进行公平、公正选拔;

3、考生应提前进行复试资格验证,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体检说明:因疫情影响,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疑问。

四、复试程序

1、个人信息核对

5月10日前,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r.shnu.edu.cn/ksxt)进行信息确认,核对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并确认提交;

5月10日前,加学院QQ好友,验证信息备注初试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QQ号:314503203。

2、考生资格审核

5月12日前,发送以下文件至mencr307@shnu.edu.cn邮箱,邮件标题为:初试报考专业+考生编号后五位+姓名+资格审核。所有文件以附件形式添加,请勿打包。邮件审核通过后,会有回复,请及时查看。

需要审核的文件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请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正反面拍照,此文件名为身份证(正)身份证(反)】;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PDF或照片,此文件名为准考证】;

(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下载后手写签名【拍照,此文件名为承诺书】;

(4)学籍学历证明【PDF或照片,此文件名为学籍学历证明;若为同等学力考生,则文件名为学籍学历证明+同等学力】。不同类型考生的学历证明如下: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PDF或照片,文件名为其他证明材料—证书名称】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学院要求材料【PDF或照片,文件名为学院要求材料—证书名称】

专四专八证书、大学四六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日语能力考证书等

3、平台测试

测试时间为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测试前,按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zoom系统简易使用说明(考生版)》的具体要求,请考生布置好复试环境,调试好相关设备,准备好ZOOM软件平台和腾讯会议软件平台(备用),根据学院QQ下发的会议号和密码,进会议室进行测试。

4、复试时间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QQ通讯畅通,学院将以QQ形式通知平台会议号、密码、复试具体候场时间。在复试等候和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对复试现场录音或录像,一经发现,后果自负。

5月15日(五)上午8:30,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线上复试;

5月15日(五)下午13:00,学科教学(英语)线上复试;

5月16日(六)上午8:30,英语笔译第一批线上复试;

5月17日(日)上午8:30,英语笔译第二批线上复试;

5月18日(一)下午13:00,日语语言文学线上复试。

5、远程复试准备

详见《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通知》。

6、拟录取程序

每一个专业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将复试结果公布在学院网站,请第一志愿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调剂考生被录取后,请及时在平台上确认拟录取,若过时失效,则复试录取无效,后果自负。

五、复试主要内容和形式

1、复试形式

主要采用在线面试,主要对所有专业考生的知识结构、语言能力、科研能力和潜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试。面试时间约20分钟。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2、成绩构成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按照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

(3)按照规定,复试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5月9日

附件1:2020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复试细则.doc

附件2: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zoom系统简易使用说明(考生版).pdf

附件3: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4:2020年一志愿复试学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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