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上海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6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9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附属医院的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2022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2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923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

  

三、学习形式

  

2022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翻译、公共卫生及中医专硕各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生源报考和调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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