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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察学院具体情况

四川警察学院在四川的口碑还是不错,毕竟是四川唯一一所警察类高校,06年挂牌升本,本科省级评估通过了,教育部评估还在进行中,教学水平还是可以,不能说很好,毕竟它升本没多久,各方面正在稳步提高,其中教育部的评估会促进他的各方面建设,因为教学水平、硬软件等都属于评估范围;就业方面,应用心理学的就业率是不高的,这是实话,不过,在四川招考警察等公招考试里,四川警察学院的学生还是很厉害的,有专门招考心理学专业的,现在的就业是靠自己,不是靠学校,所以那些学校公布的就业率都是假的,有能力的人绝对能找到好的工作,相信自己!下面是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50年的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公安学校,1956年建立四川省公安学校。1980年分校先后建立四川省人民警察学校和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1999年两校合并筹建并于次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四川警察学院。

学院地处四川省泸州市,校园占地面积373535.20平方米(560.30亩),生均占地面积72.89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218873.00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面积37066.8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2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9635.00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9.44平方米。

全院固定资产总值24292.50万元(未含土地值)。教学仪器设备值4573.00万元,生均达11300.00元。每100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16台,每100名学生配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72.98座。拥有计算机应用实验室、心理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语音室等基础实验室5个;有现场勘查、毒品鉴定、审讯(测谎)、侦查信息技术、物证提取、物证录象、物证检验、法医检验、车辆结构与检测、交通安全与控制等专业实验室23个;建有应用于警务技战术、基础体能与技能、警务驾驶、野外战术等实践教学的训练场5个;并建立23个校外实习基地,以及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四川基地。

学院图书馆面积12208.00平方米,馆藏图书60.50万册,生均图书118.05册,生均年进书量16册。阅览室座位1480座。学校现有教职工517人,其中专任教师306人,生师比16.75:1,专任教师中有教授24人、副教授100人、讲师133人,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37.58%;专任教师中有博士5人、硕士90人,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31.05%。现有在校生近5000人。

学院目前设置8个本科专业,即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社会学、公安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以及分属法、工、文、管类16个专科专业。侦查专业和警察指挥与战术专业被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审讯学》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精品课程,《形势与政策》、《审讯学》、《交通事故处理》、《查缉战术》、《现场堪查》被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精品课程。

2006年起,学院开始招收侦查学、治安学、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专业普通本科生。几年来的毕业生跟踪调查统计显示,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毕业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6年来,学院为四川省和重庆市公安政法机关培养输送了4万多名合格人才。在历届毕业生中,涌现出8541名英雄模范人物,其中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1人,二级英模6人,一等功臣62人、二等功臣400人、三等功臣7848人,有108人为共和国献出年轻的生命。有获得全国劳模、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人民卫士、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法官、省级劳模等殊荣的158人。有相当部分毕业生已成为公安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据统计,现任四川省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的有209人,现任基层公安机关科、所、队长中我校毕业生占80%。学校被誉为“巴蜀警官的摇篮”。

在长期的办学过程中,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0年被四川省精神文明办确认为“四川省省级精神文明单位”;2003年被四川省人事厅确认为“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综合质量优秀单位”;2004年被四川省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评为“四川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被四川省精神文明办确认为“省级最佳精神文明单位”,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26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试点)评估中,被教育部评为8所优秀级学校之一。

警校考研可以考哪些大学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专业分法学,公安学类和公安技术类,法学不能参加公安联考,只有公安学和公安技术类才能参加公安联考。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和公安大学一样,也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学术硕士主要是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刑法学,诉讼法学,法医学。只有公安学和公安技术可以参加公安联考。

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只有法律一个专业,分为法学,非法学,其中法律(法学)里有非全日制,其他都是全日制招生。

4、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警察学院只有一个专业警务硕士,分为涉藏警务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两个专业方向,有全日制,也有非全日制,要求必须是在职人民警察才能报考。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四川警察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有序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四川省公安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四川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督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四川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221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一) 泸州校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二)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云岭路36号。

第六条 四川警察学院是由四川省政府主办,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的全省唯一一所全日制政法公安类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为大学本专科及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制4年,专科学制3年。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相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由监察审计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九条 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7个(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和网络安全与执法)和专科专业1个(警犬技术)面向四川省招生。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非公安类专业)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新疆和西藏招生。

第十条 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由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全省未来四年的警力需求,并会同四川省编办、公务员局、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确定;分专业计划由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和培养能力拟定,并报省公安厅、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其中本科专业女生计划数不超过公安类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警犬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一条 法学专业主要面向西部及边疆省份招生,总计划数根据培养能力拟定,各省份计划数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和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十二条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和要求,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和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须在四川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并具备下列条件(本章内容为2019年规定,如本规定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一)具有四川省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五)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六)高中毕业;

(七)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报考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的年龄为十五周岁以上、二十一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八)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九)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听力正常:单侧耳语听力大于等于5米;

(六)嗅觉不迟钝;

(七)血压: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等;

(九)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或其他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等,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胎记等;无鸡胸、严重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严重少白头、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等;

(十)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第十四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表: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性

女性

50米跑

1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3

≥2.05米

≥1.5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1

≤4分35秒

≤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

≥9次/分钟

≥25次/分钟

注: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十五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六条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和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的考生,均须参加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报考四川警察学院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的考生,当年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预科学习期满后,拟直升公安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当年由四川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者可以直升公安类专业。

第十九条 报考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不限男女生比例,无需经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四川警察学院公安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公安类专科专业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批次的录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且分数达到本批次档控制线的考生中,根据四川警察学院确定的调档比例(120%以内)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审档合格后,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四川警察学院本科预科招生包括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和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为合格的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考生中,分文、理科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按100%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少数民族本科预科考生的投档只分文理招生计划投档。

第二十二条 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招生录取,按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四川警察学院在进行录取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根据综合素质、高中在校表现、身体素质等择优录取考生。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则由学校进行调配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可在学校官网上查询录取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四川警察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七章 复审复查

第二十六条 公安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档案审核、政治复审和体检复查,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毕业就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并考核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四川警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公安类专业学生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警犬技术专业学生不能专升本。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警犬技术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三十条 藏文一类模式学生就业按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执行,入警比例不低于90%,只能选择四川藏区职位,不能选择其它职位。

第九章 其它

第三十一条 各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佩带学员标志,按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三十三条 收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公安管理学、法学等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警犬技术等专业学费为4100元/学年;住宿费按住宿条件为800元~1200元/学年。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四川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30-3108557、3109557、3108458

招生咨询电邮:scjy_zsb@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830-3110556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186号 646000

学校官网: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四川警察学院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章程由四川警察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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