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办法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拟调入旅游管理硕士分数线(旅游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分数:330分;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分数:165分)并且单科成绩符合相应规定。

3.调入旅游管理科学学位硕士的考生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旅游管理专业学位(MTA)。(MTA需要三年工作经验,即2015年7月前本科毕业)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7.我院不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调剂考生。

二、需调剂的专业

旅游管理科学硕士(专业代码:120203);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125400)

三、调剂日程安排

调剂系统的开通、关闭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00:00—3月23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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