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院系组织复试,现将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予以公示(按院系提交复试结果顺序),公示期自予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研究生院或校纪委提出申诉。
联系方式:研究生院023-65385296sisuyzb@126.com;校纪委023-65385224jwb@sisu.edu.cn
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请调剂考生在24小时以内确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被取消或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在该专业按录取成绩予以递补,递补名单另行公告。
公告一:商务英语学院(公示期自3月30日起)
商务英语学院.pdf
公告二:社会科学部(公示期自3月30日起)
社会科学部.pdf
公告三:教育学院(公示期自3月31日起)
教育学院.pdf
公告四:新闻传播学院(公示期自3月31日起)
新闻传播学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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