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2016年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和《苏州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复试重点对考生的英语水平、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详见录取办法)。

2.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优先录取(详见录取办法)。

3.师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将根据导师基本情况和自己的意愿选择导师,导师也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情况选择学生,实行双向选择。

三、复试方式及录取办法

1.复试方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建筑设计原理30分,建筑设计120分;城市道路交通30分,城市规划设计120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30分,风景园林规划设计120分)。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注: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建筑设计方向的调剂考生必须先参加学校的数学加试,加试通过后方可取得复试资格。

2.调剂复试和录取

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录取时在本专业各方向间可以实行志愿和录取调剂。

城乡规划学01区域规划与理论方向根据生源单独招生和录取,城乡规划学02和03方向在专业方向间可以实行志愿和录取调剂。

3.录取办法

(1)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60%+(复试总成绩×1/3)×40%;

(2)复试成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5分;

3)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建筑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建筑设计方向的建筑设计低于72分;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的城市规划设计成绩低于72分;风景园林学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低于72分;

5)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6)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3)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按照总成绩分别对学术型和专业型考生进行排序,分学术型和专业型提出各专业方向待录取名单。

四、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招生专业

  

专业课笔试1

  

专业课笔试2

  

081300

  

建筑学

  

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设计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设计方向)

  

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设计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城市道路与交通

  

城市规划设计

  

085300

  

城市规划

  

城市道路与交通

  

城市规划设计

  

083400

  

风景园林学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

  

   注:(1)专业课笔试1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小时。

   (2)专业课笔试2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

   (3)专业课笔试自带文具、纸张、A1图板等工具。

   (4)设计答卷统一自带A1纸张(纸质不限);准考证号、姓名统一写在右下角5*5厘米范围内。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

主要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5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50、48、46、44、42……,一档为2分。

3.专业综合面试(考生抽签确定顺序)

重点考察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潜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评分标准:知识结构(20分),科研能力和潜能(50分),综合素质(30分)。

专业综合面试过程:考生陈述个人情况(3分钟);复试小组成员提问及考生回答(不少于12分钟)。

成绩评分方式为100、95、90、85、80……,一档为5分。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赋分的平均分。

五、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除复试通知书要求携带的资格审查规定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身份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红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等材料外,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2.获奖证书复印件;

3.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设计作品等);

4.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六、具体日程安排

2016年3月24日

8:30-11:30

加试数学

仅适合于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建筑设计方向的调剂考生

注:加试考生先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报到,交纳费用(加试费80元/人),并自带计算器等文具。

地点:建筑系馆二楼报告厅

13:30-16:30

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建筑系馆二楼大厅

要求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流程http://yjsc.usts.edu.cn/2013/zsgz/qrz/2016-03-18/1723.html

17:00—17:30

复试考生会议

地点:建筑系馆二楼报告厅

17:30—18:00

收取复试情况表、导师志愿等书面材料

地点:建筑系馆二楼报告厅

2016年3月25日

8:00—12:00专业课笔试

考生:建筑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的建筑设计方向

考试科目:建筑设计原理(1小时)+建筑设计(3小时)

地点:建筑系馆307教室、308教室

8:00—12:00专业课笔试

考生:城市规划(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城市道路与交通(1小时)+城市规划设计(3小时)

地点:建筑系馆405教室、406教室、407教室

8:00—12:00专业课笔试

考生:城乡规划学

考试科目:城市道路与交通(1小时)+城市规划设计(3小时)

地点:建筑系馆505教室、506教室

8:00—12:00专业课笔试

考生:风景园林学

考试科目: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原理(1小时)+风景园林规划设计(3小时)

地点:建筑系馆408教室

2016年3月26日

7:30-8:00

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地点:建筑系馆二楼大厅

8:30—14:00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分组名单另行公布)

地点:建筑系馆一楼展厅

9:00—17:00

专业综合面试(分组名单另行公布)

地点:建筑系馆

规划一组:建筑系馆三楼会议室302

规划二组:建筑系馆305

规划三组:建筑系馆306

建筑一组:建筑系馆307

建筑二组:建筑系馆308

园林组:建筑系馆一楼会议室

17:00—18:00

复试工作小组会议

地点:建筑系馆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及事项按苏州科技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王晨光

咨询电话:0512-68092467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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