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工作方案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学科特点,现制定学院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初试工作方案。

  

一、初试方式

  

学院的初试工作采用申请考核方式。

  

二、申请考核程序

  

1.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应在32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

  

1)《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考生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

  

4)两名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设计作品集;

  

9)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说明:除设计作品集外,其他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设计作品单独合成1pdf文件提交

  

2.申请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3.专家组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及评分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评审办法

  

材料评审小组主要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并评出具体成绩,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值均为150分。任一审核内容不及格(外语水平60分以下、专业能力90分以下、综合素质90分以下)者为初试成绩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四、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592-2183505emailzhangxl@xmu.edu.cn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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