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基地、申请同等学力人员:

原定于在3月份启动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事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开展,现我校重新启动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麻醉学、全科医学、急诊学、临床病理学。

二、申请条件

(一)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三)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相对应。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申请

申请人员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于7月1日前完成注册。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我校审核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时间:2020年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行政楼5楼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材料:1.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材料,或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两位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是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导师(模板见附件,导师名单见研究生处网站——师资队伍)。

通过审核后,需要采集申请人照片和指纹,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现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

(三)缴纳相关费用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注册方可生效。

四、培养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完成学位论文两个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5年内必须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西安医学院硕士学位。

五、培养费用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费共24000元,分两次缴纳。第一次缴费为注册时缴纳8000元,第二次缴费为申请答辩前缴纳16000元。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申请终止学习,放弃申请硕士学位,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我校各专业招生规模,报名情况等进行择优录取。

2.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3.申请人在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期间,不得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6168677,17795951158。

西安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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