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有误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发布的《2015研招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户籍在陕的,现场确认时需携带户籍在陕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地在陕的,现场确认时需携带工作证明、工资单(三月以上)、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等证明材料。如果现场确认时能够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就可以忽略报名提醒与错误信息通报涉及的考生,否则就需要重新报名正确选择报考点。
6115.xls;6115(10-20w).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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