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会计学
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财务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扎实的市场经济理论基础,熟悉国家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掌握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较强的处理会计信息、进行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及审计监督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及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国内外与会计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国际会计惯例;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了解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前沿问题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6.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财务会计信息。
三、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四、主要课程
1.核心课程:政治经济学、微积分、基础会计学、企业财务会计学、审计学。
2.必修课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经济法、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原理、企业管理学、会计实务、税法实务、货币银行学、财务管理学、财政学。
五、学制与学分要求
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应修满151学分,其中课堂教学137学分,实践环节14学分。课堂教学中普通(公共)教育类必修课程35学分,专业核心课与专业必修课67学分,专业方向分流系列限选课13学分,任选课22学分(选修范围为本专业任选课程、综合教育类课程、副辅修课程、跨专业课程)。
六、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西北师范大学专业介绍: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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