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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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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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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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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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18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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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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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元峰 马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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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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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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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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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18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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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人数和考生名单(可附件)
2017年翻译硕士分数线为345分,其中政治、英语分数线为53分,专业课分数线为80分。
计划录取30人。一志愿复试名单见外国语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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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安排(复试各环节具体要求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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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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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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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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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长安校区3号楼210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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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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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英语(包括阅读、翻译、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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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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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8:30-11:30 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406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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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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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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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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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 14:30 长安校区3号教学楼50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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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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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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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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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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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剂政策(根据学校调剂政策制定本院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缺额信息 本专业按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额,可接收调剂名额32人。综合考虑申请调剂学生毕业院校、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初试成绩及在校表现。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3月24日中午12时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3月24日下午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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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携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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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将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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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录取原则
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复试程序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招生工作质量;注重对考生德智体的全面考察并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充分体现机会公平、标准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1.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中总分或单科不及格的。量化评分后,以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量化办法查看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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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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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委029-8818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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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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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9145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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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复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专业面试:90分,每生专业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情况应有现场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专业面试要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决定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
3.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具体量化内容为:初试;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复试阶段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具体量化以50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
(3)复试阶段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90分)。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
以上四项相加之和为该生量化考试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