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学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复试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参加我校各招生专业(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国际商务、法律、翻译和新闻与传播)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专业要求的最低分数线,各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为220分,单科不划线。

二、调剂安排

法学学术型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全日制法律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和公共管理专业一志愿生源数量总体充足,不接收校外调剂。调剂专业目录及条件详见附件2.3.4.5,需要说明的是:

1.非全日制法律(法学、非法学)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附件6),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其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均不转入学校,在学期间不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时就业手续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2.所有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定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

3.各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回复并按照各学院复试方案的具体要求参加复试,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4.各学院将在复试结果公示结束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平台向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

5.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按原成绩量化计算。其他各专业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一律按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基本分数线(一区)量化计算。

三、复试安排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发布复试方案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按时参加复试,逾期学校将不再组织。复试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复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四、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我校复试;加分后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在3月23日16: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材料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五、破格要求

(一)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凡提出破格申请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所报考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

2.破格分数不得超过5分,且总分与单科不得同时破格;

3.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2日12:00前将破格申请递交到相关学院,经省招办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

六、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由各学院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各学院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放。

七、监督、复议

我校硕士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全程由校纪委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如有投诉或者申诉,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7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纪检监察电话:029-88182234。

咨询监督电话:029-85385134。

请考生及家长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否则后果自负。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复试分数线

2.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内调剂)

3.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外调剂)

4.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5.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7.复试期间各学院联系方式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2017年复试分数线

一、学术型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101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马克思主义哲学

  

285

  

38

  

57

  

中国哲学

  

285

  

38

  

57

  

102经济学院

  

政治经济学

  

335

  

46

  

69

  

西方经济学

  

335

  

46

  

69

  

世界经济

  

335

  

46

  

69

  

管理经济学

  

335

  

46

  

69

  

103商学院

  

财务审计与风险管理

  

373

  

46

  

69

  

市场营销与风险管理

  

373

  

46

  

69

  

104刑事法学院

  

法学理论

  

310

  

44

  

66

  

法律史

  

310

  

44

  

66

  

刑法学

  

311

  

44

  

66

  

诉讼法学(刑事)

  

313

  

44

  

66

  

105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

  

336

  

44

  

66

  

民商法学(婚姻法方向)

  

343

  

44

  

66

  

诉讼法学(民事)

  

310

  

44

  

66

  

106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

  

324

  

44

  

66

  

知识产权法学

  

333

  

44

  

66

  

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322

  

44

  

6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10

  

44

  

66

  

107行政法学院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20

  

44

  

66

  

108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

  

310

  

44

  

66

  

109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政治学理论

  

361

  

44

  

66

  

行政管理

  

370

  

46

  

69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0

  

46

  

69

  

110公安学院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方向)

  

310

  

44

  

66

  

诉讼法学(侦查学方向)

  

311

  

44

  

66

  

112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学

  

345

  

53

  

80

  

传播学

  

345

  

53

  

80

  

法治新闻与传媒法

  

345

  

53

  

80

  

113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10

  

44

  

6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33

  

44

  

66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10

  

44

  

66

  

思想政治教育

  

329

  

44

  

66

  

116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刑法学(反恐怖主义方向)

  

310

  

44

  

66

  

民族法学

  

310

  

44

  

66

  

   二、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英语

  

专业课

  

102经济学院

  

国际商务

  

335

  

46

  

69

  

111外国语学院

  

英语笔译

  

345

  

53

  

80

  

112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345

  

53

  

80

  

114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31

  

44

  

66

  

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10

  

44

  

66

  

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非全日制法律(法学)

  

310

  

44

  

66

  

116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法律(非法学)

  

310

  

44

  

66

  

法律(法学)

  

310

  

44

  

66

  

   附件2

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本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内调剂)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上线考生数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104

  

   刑事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20

  

12

  

12

  

仅接收报考我校(一志愿)法学各专业的考生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01xx

  

030102

  

法律史

  

19

  

9

  

14

  

105

  

   民商法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民事)

  

19

  

20

  

3

  

106

  

   经济法学院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2

  

13

  

2

  

108

  

   国际法学院

  

030109

  

国际法学

  

29

  

27

  

8

  

110

  

   公安学院

  

030106

  

诉讼法学(警察法学)

  

2

  

1

  

2

  

116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030104

  

刑法学(反恐怖主义方向)

  

6

  

0

  

8

  

0301J1

  

民族法学

  

5

  

0

  

6

  

10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0

  

4

  

仅接收报考我校(一志愿)公共管理各专业的考生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1204xx

  

113

  

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院

  

030502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

  

3

  

1

  

仅接收报考我校(一志愿)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专业的考生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305xx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

  

3

  

1

  

   说明: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招生规模×120%-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3

2017年学术型专业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名额表(校外调剂)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上线考生数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101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15

  

17

  

1

  

接收报考外校(二志愿)哲学各专业的考生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101xx

  

010102

  

中国哲学

  

4

  

1

  

4

  

102

  

经济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3

  

0

  

4

  

接收报考外校(二志愿)经济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201xx0202xx

  

020104

  

西方经济学

  

4

  

1

  

4

  

020105

  

世界经济

  

4

  

0

  

5

  

0201Z1

  

管理经济学

  

4

  

1

  

4

  

112

  

新闻传播学院

  

050301

  

新闻学

  

13

  

8

  

8

  

接收报考外校(二志愿)新闻传播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报考专业代码为0503xx

  

050302

  

传播学

  

4

  

1

  

4

  

0503Z1

  

法制新闻与传媒法

  

4

  

1

  

4

  

   说明: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为1:1.2

2.表中的接收调剂人数=招生规模×120%-上线考生数

3.调剂考生选拔条件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附件4

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考生调剂名额表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规模

  

上线考生数

  

接收调剂人数

  

调剂条件

  

102

  

   经济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20

  

0

  

24

  

接收报考外校(二志愿)经济学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254000251000201xx0202xx

  

111

  

   外国语学院

  

055101

  

翻译(英语笔译)

  

30

  

4

  

32

  

接收报考外校(二志愿)英语专业和翻译(英语笔译)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50201055101

  

112

  

   新闻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2

  

15

  

24

  

接收报考外校(二志愿)新闻与传播和新闻传播学调剂(专业代码为0552000503xx

  

114

  

   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035102

  

全日制法律(法学)

  

123

  

97

  

51

  

仅接收报考我校(一志愿)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名时填写的本专科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116

  

   反恐怖主义法学院

  

035101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

  

34

  

5

  

36

  

仅接收报考我校(一志愿)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5101

  

035102

  

全日制法律(法学)

  

20

  

1

  

23

  

仅接收报考我校(一志愿)法学各专业调剂(专业代码为0301xx)且报考时本专科毕业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xx

  

   说明:1.我校实行差额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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