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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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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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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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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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18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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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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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其瑞、杨建军、朱继萍、汪世荣、杜发全、冯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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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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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丽萍、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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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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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9-8818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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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学理论专业复试分数线3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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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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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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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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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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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行政楼16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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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笔试课程(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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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19: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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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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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3号教学楼3048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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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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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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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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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3楼法理资料室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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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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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8:0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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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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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校区研究生教育院办公楼3楼法理资料室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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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剂政策(根据学校调剂政策制定本院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缺额信息: (1)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调剂。我院法学理论专业和法律史专业接收调剂,限从报考西北政法大学(一志愿)法学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其中,法学理论专业接收调剂人数14人,法律史专业接收调剂人数11人),不接收报考校外考生调剂。各接收调剂的招生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照各招生专业计划的1:1.2比例确定。 (2)一级学科考试课程相同的专业调剂考生应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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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复试携带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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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及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④大学期间学习成绩、⑤各种获奖证书、⑥公开发表的文章、⑦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 将①②③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报到时交资格审查处,将①-⑦材料的复印件装订面试时交各面试组。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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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录取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2)尊重学科专业和导师选择选择权原则; (3)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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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督复议机构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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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029-8818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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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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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复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1.专业课笔试: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面试阶段由具有一定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的专业课教师自行进行,可不再单独组织)。
3.专业面试:60分,每生专业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回答问题情况应有现场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专业面试要求: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决定考核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此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
4.复试阶段同等学力加试:1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满分10分计算;本科学历直接加10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附件: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rar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