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拟参加我单位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基本信息、公示期限、受理单位意见公示如下:

一、复试名单公示(含单科分数要求)



注:以上考生信息按姓氏排序,包含化学与材料与化工两个专业。

二、公示期限及受理意见单位

1.公示期限:2020年5月29日—6月11日。

2.受理意见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受理电话:023-6825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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