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扬大研院【2020】6号)文件精神,经过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组等的资格审查、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综合面试、外国语应用能力测试等,现对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公示(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1.5*30%)。

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5日前联系张老师:0514-87977289。

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5月29日

附件:扬州大学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成绩汇总(第三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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