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 可拨打当地12331进行投诉或举报

龙头新闻讯(记者袁成亮 王悦)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药店被撤销经营证书,“挂证”药师被撤销注册证。25日,记者从黑龙江省药监局获悉,我省将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消费者若发现“挂证”行为,可拨打当地12331进行投诉或举报。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分为自查整改和监督检查两个阶段——4月30日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问题,主动进行整改,凡是存在“挂证”行为、不能在岗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立即改正,并主动申请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自5月1日至9月23日,各市(地)药监局组织对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开展监督检查,严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存在“挂证”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发证机关对不具备条件的新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不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通报当地医保管理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严重违反者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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