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和关于《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的通知》(链接附后)要求,我中心现将MPA专业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接收方向、缺额及条件

  

   专业

  

   招生学院

  

   研究方向学习形式

  

   缺额

  

   接收调剂条件

  

   125200

   公共管理

  

   政治与公共

   管理学院

  

   全日制

  

   1

  

   1.初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

   、会计、图书情报或审计专业学位,且符合公共管理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外语42、管理综合84,总分170;

   3.全日制可招生非定向(档案需转来我校)和定向就业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生(需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我校全日制硕士可招生非定向和定向就业生,非全日制硕士仅招收定向就业生,学习期间的学费、学制、奖学金、食宿等相关说明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非全日制

  

   25

  

   申请调剂我校的特别说明:

1、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我校其他专业(研究方向)。

2、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参加我校1个专业的1个研究方向的复试,考生最终复试专业、研究方向以调剂系统中最先发送复试通知的调剂志愿为准。调剂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以研究生网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我校接收调剂申请志愿不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申请时间较早没有优先权。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再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二、接收调剂

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

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申请时间:3月26日06:00-3月26日19:00

发送复试通知:3月27日10:00前,我院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超时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复试安排

复试报到:

1、报到时间:3月29日上午8:00—8:30

2、报到地点: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教学楼103教室。

3、报到时交验证件及证明材料请严格按照《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链接附后里的相关要求准备。

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10-58908380

4、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英语口语测试

  

   3月29日

  

   待定

  

   专业面试

  

   3月29日

  

   待定

  

   专业笔试

  

   3月29日

  

   待定

  

   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29日,请详见我中心后续复试安排通知。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考核及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课面试成绩*50%+外国语成绩*20%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3、录取

拟录取名单原则上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一志愿考生优先。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笔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录我校心理测试系统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未完成心理测试的考生不准许参加复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请各考生务必在复试报到前一天下午2:00完成心理测试。

详情请见《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七、体检

之前参加过我校复试体检的同学不需要再次体检。

考生可自选三级丙等以上(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采用我校统一格式(附件),体检表中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化验必须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谷草转氨酶、心电图、胸片、血压、常规内外科检查)。如体检医院有固定表格,必须包含我校体检表中所有项目。

体检后,考生将体检表及相关体检材料于复试后1周内,通过邮政EMS寄至我校校医院(请勿用其他快递)。体检表封面空白处必须注明:2019年硕士复试体检、复试学院、复试专业、考生编号、姓名。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校医院。收件人:石大夫电话:010-58908350。

八、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存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3、申诉电话:010-58908014

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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