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进入经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备案,进行复试:(以下条件已在《拟参加复试及录取基本要求》中公示)
1、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5分。
2、初试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成绩单科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34分。
3、初试专业1、专业2成绩单科满分为150分,合格标准为每门不低于90分。
4、拟申请破格参加复试的线下考生,只限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或外国语其中一科成绩不低于30分,其他成绩均须达到上述1、2、3条件。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初试成绩(线下成绩请用下划线标注)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1

  

   100484000000288

  

   张*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56

  

   31

  

   107

  

   140

  

   334

  

   2

  

   100484000000312

  

   李**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51

  

   32

  

   107

  

   139

  

   329

  

   3

  

   100484000000336

  

   郜**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52

  

   32

  

   115

  

   137

  

   336

  

   4

  

   100484000000363

  

   刘**

  

   135102

  

   戏剧

  

   48

  

   33

  

   109

  

   140

  

   330

  

   5

  

   100484000000615

  

   牛*

  

   135102

  

   戏剧

  

   54

  

   30

  

   125

  

   132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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